查看: 3802|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北京联合大学等⑥所高校招聘70人

[复制链接]

162

主题

269

帖子

1141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114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1-7-8 09:06: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style="visibility: hidden;">
                    
                    
                    
                    
                    北京印刷学院招聘18名专任教师(报名截止时间:6月20日)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遵守工作纪律。
4.具有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理论业务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的要求。
6.应聘人员须具有博士学历和学位,无不良记录。年龄不超过33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后出站人员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具有海外学习或科研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7.应聘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应届博士毕业生:须具有2021年就业派遣资格,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非北京生源还须符合北京市落户政策要求;(2)博士后出站人员:须为全职脱产博士后,且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办理完成所有出站手续,取得博士后证书,且符合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和要求;(3)留学人才:回国后未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过派遣手续,非京户籍留学归国人员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条件;(4)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档案在京。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拟招聘专任教师18人,岗位要求见附件1《北京印刷学院2021年第三批人才招聘计划(专任教师岗位)》(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106/t20210610_2410603.html)。
三、招聘时间及方法
1.应聘人员填写《北京印刷学院应聘登记表》(见附件2),文件以“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博士/博士后—出生日期”命名。《应聘登记表》以EXCEL形式、邮件附件发送至附件1中所列相关岗位简历接收邮箱。邮件标题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博士/博士后—出生日期”。
2.每人限报1个岗位。
3.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6月20日。
四、招聘程序
1.公布招聘信息、应聘人员报名。
2.资格审查。各二级学院按照公布的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的简历进行筛选,确定初试人选,并进行资格审查。
3.二级学院初试。各二级学院组成招聘小组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初试,初试采取面试、试讲方式进行,合格线为70分。二级学院招聘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的初试情况进行排名,将推荐人选排序上报。
4.学校复试。根据二级学院初试人选排序,按不超过1:5的比例进行学校统一复试。根据复试表现进行排名,按照不超过1:3的比例推荐拟聘人选。
5.根据综合表现,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6.对拟聘人员进行档案审查、师德师风考察及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拟聘人员须符合教师资格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
7.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8.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其他
1.学校将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通知各环节通过人员参加审核、面试、试讲等相关事宜,未通过者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2.应聘人员应按照我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报名、审核、考察、体检及入职等工作,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3.拟聘用人员须在2021年年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并到我校报到,逾期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的待遇按照北京市和学校相关规定,根据聘任岗位职务等级兑现。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相关证书、证件等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北京联合大学招聘2名高层次人才(6月30日16时止)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二)身心健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教育工作者职业道德,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职业使命。
(三)具备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背景、业务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四)其他要求:1、应届毕业生须具有2021年就业派遣资格,非京籍应届毕业生应符合北京市落户相关政策,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无补考及其他不良记录,能于2021年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并报到入职;引进当年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7周岁。2、博士后出站人员应达到设站单位出站要求,取得博士后证书且符合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3、留学回国人员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规定的就业落户要求,同时要求2021年底前就业落户手续办理完毕并报到入职。4、本市调入人员应具有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市。5、符合回避制度的相关规定。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2个,相关信息请参见附件: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106/t20210603_2404845.html。
三、报名时间
高层次人才岗位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6月30日16时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应聘者请访问北京联合大学招聘系统(网址:https://hrzp.buu.edu.cn/hire/hireNetPortal/search_zp_position.do?b_query=link&operate=init),在线注册简历信息并申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网上填报,不接受纸质报名或信件报名。应聘者应如实填写材料以备资格审查。凡未如实填报,一经查出立即取消资格。我校对应聘材料审核后,电话通知候选人参加下一阶段遴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单独通知。
(二)遴选程序
1、高层次人才岗位:(1)学校对应聘人员的简历进行审核后,由各招聘单位组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按招聘岗位1:5的比例(不足1:5时以实际人数为准)进行排序。(2)由校人事处组织学科组评议,结果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不足1:2时以实际人数为准)进行排序。(3)校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结果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4)校党委常委会审议。
2、体检及心理测试:拟聘人员根据相关要求进行体检。心理测试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拟聘人员需在各招聘单位要求的时间内进行测试。
3、公示:校人事处将拟聘人员信息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4、政审及阅档:学校人事处组织各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政审及查阅个人档案,主要涉及应聘人员的“三龄两历”、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内容。
(三)办理入职手续:拟聘人员应按照我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相关手续,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未通过遴选程序的应聘者不单独通知。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应聘人员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资格审查、体检及入职报到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聘用及待遇
(一)享受北京市事业编制待遇,按照北京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薪酬,社会保险、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按国家和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
(二)京外生源毕业生的进京户口审批按北京市有关政策执行。
(三)根据学校发布的招聘计划及拟聘人员实际情况,由校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聘用人员的岗位等级。
六、联系方式
各岗位应聘者咨询请与招聘单位联系。
校人事处:010-64900007。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招聘15人(6月16日至6月30日)
一、考生具备的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二)身体健康,身体条件适应工作岗位的要求。
(三)社会报考人员须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应届毕业生须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且能正常参加2021年就业派遣;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要求符合进京条件。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
(五)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基本条件
面向社会人员和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其中教师岗位5名,管理岗位8名,专业技术(会计)岗位2名。(详见附件1:《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21年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106/t20210610_2410610.html)
三、报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2021年6月16日至6月30日。
(二)网上报名:报名者请填写《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完整后将电子简历和邮件名修改为“报考职位+姓名”,发送到招聘邮箱:BCPL@fesco.com,可以附相关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等证书、获奖证明等材料电子版。
(三)现场确认:报名者于7月1日-2日上午9:00——下午18:00到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朝阳区广渠路18号院世东国际B座6层)进行现场确认资格审核。应聘者需携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同时提交《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纸质一份。
四、试讲或笔试
(一)报考学院教师岗位的采取试讲+面试的方式;报考学院其他岗位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
(二)教师岗位试讲:报名结束后通知符合条件者参加试讲。试讲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讲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成绩合格的均进入面试环节。试讲具体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其他岗位笔试:笔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试内容参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大纲(试行)》。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请登录北京政法职业学院网站查询笔试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5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五、面试
(一)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知识、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与岗位匹配度和形象仪表等方面,满分为100分。面试将全程录像。
(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1.教师岗位人员试讲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50%、5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2.其他岗位的人员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50%、5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面试及综合成绩在北京政法职业学院网站上公示7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体检和公示
(一)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二)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北京政法职业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招聘结果将报送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七、需说明事项
(一)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者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社会人员在报考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拟聘用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选须及时办理完行政关系调入手续。
(三)应聘者提交的资料需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聘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北京农学院招聘5名高层次人才(报名截止日期为6月30日)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
(六)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要求;
(七) 其他要求:1.应届毕业生须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具有2021年就业派遣资格,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无补考及其他不良记录,能于2021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并报到入职。2.博士后出站人员应达到出站要求,取得博士后证书且符合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3.留学回国人员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规定的在京就业落户要求。4.北京户籍社会在职人员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档案在京。5.年龄要求:除特别要求外,应届硕士毕业生不超过27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博士毕业生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6.高层次人才引进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见附件: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102/t20210203_2252516.html。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应聘报名1.应聘者访问北京农学院网上招聘系统(http:// hr.bua.edu.cn/zhaopin.jsp),在线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简历信息,申报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不可兼报)。所填信息要求真实、完整、准确。高层次人才可将自制简历发送至设岗单位联系人邮箱。2.高层次人才岗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
(二)应聘资格审核与考试1.教师岗位:专任教师岗位由设岗单位进行网上简历筛选,并负责组织初选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教学能力测试、学术能力考察等,根据综合排名,按1:2的比例向学校提出推荐人选。2.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由设岗单位进行网上初选,初选合格组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1:5的比例(不足1:5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人选进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和面试,最后根据综合排名,按1:2的比例向学校提出推荐人选。3.管理岗位:管理岗位招聘由人事处统一组织。符合应聘条件的应聘者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1:5的比例(不足1:5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最后根据总评成绩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向学校提出推荐人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考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由考试组织单位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的形式通知,学校不再另行发布公告,对于各环节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考试过程中,学校纪检、人事等相关职能部门全程参与。
(三)拟聘人员确定:人事处对设岗单位提出的推荐人选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报学校进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行综合评议,投票确定拟聘人员。
(四)公示、体检:在学校外网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安排拟聘人员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
(五)审批与聘用:拟聘人员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四、 聘用待遇
聘用后与学校签订《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照国家、北京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落实相应待遇。高层次人才待遇“一人一议”。
五、 相关情况说明
(一)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应聘者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凡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二)应聘人员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资格审查、体检、聘用意向协议签订及入职报到等工作,因应聘者本人原因,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影响聘用手续办理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对受到过刑事处罚、参加过非法组织或受到过严重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六、联系方式
主管部门:北京农学院人事处;通信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北农路7号;邮编:102206;人事处联系人:周老师;电话:010-80799383;邮箱:rsc@bua.edu.cn。




北京联合大学公开招聘23名高层次人才(6月30日16时止)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二)身心健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教育工作者职业道德,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职业使命。
(三)具备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背景、业务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四)其他要求:①应届毕业生须具有2021年就业派遣资格,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无补考及其他不良记录,能于2021年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并报到入职;引进当年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7周岁。②博士后出站人员应达到设站单位出站要求,取得博士后证书且符合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③留学回国人员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规定的就业落户要求,同时要求2021年底前就业落户手续办理完毕并报到入职。④本市调入人员应具有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市。⑤符合回避制度的相关规定。
二、招聘计划
2021年计划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23个,相关信息请参见附件(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101/t20210113_2218596.html)。
三、报名时间
高层次人才岗位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6月30日16时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应聘者请访问北京联合大学招聘系统(网址:https://hrzp.buu.edu.cn/hire/hireNetPortal/search_zp_position.do?b_query=link&operate=init),在线注册简历信息并申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网上填报,不接受纸质报名或信件报名。应聘者应如实填写材料以备资格审查。凡未如实填报,一经查出立即取消资格。我校对应聘材料审核后,电话通知候选人参加面试或试讲,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单独通知。
(二)遴选程序
1、高层次人才岗位:(1)学校对应聘人员的简历进行审核后,由各招聘单位组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结果按照1:5的比例(不足1:5时以实际人数为准)排序后上报校人事处。(2)学科组评议:由校人事处组织学科组评议,评议结果按照1:2的比例(不足1:2时以实际人数为准)进行排序后提交校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3)由校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报送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拟聘人员。
2、体检及心理测试:拟聘人员须到北京市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心理测试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拟聘人员需在各招聘单位要求的时间内进行测试。
3、公示:校人事处将拟聘人员信息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4、政审及阅档:学校人事处组织各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政审及查阅个人档案,主要涉及应聘人员的“三龄两历”、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内容。
(三)办理入职手续:对于通过遴选程序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应聘人员应按照我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未通过遴选程序的应聘者不单独通知。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应聘人员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资格审查、体检及入职报到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聘用及待遇
(一)享受北京市事业编制待遇,按照北京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薪酬,社会保险、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按国家和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
(二)京外生源毕业生的进京户口审批按北京市有关政策执行。
(三)根据学校发布的招聘计划及拟聘人员实际情况,由校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聘用人员的岗位等级。
六、联系方式
校人事处:010-64900007;高层次人才岗位应聘者咨询请与具体招聘单位联系。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招聘7人(至7月31日)
一、引进岗位
需求岗位、学历层次、所学专业、招聘人数、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请参见附件2(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012/t20201217_2166985.html)。
二、申报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身心健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教育工作者职业道德,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职业使命。
3.具备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背景、业务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符合北京市相关政策要求。
4. 引进专业带头人非北京户籍应聘者应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条件(具体政策见附件1)。本市调入人员应具有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市。
5.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1)“两院院士”“长江学者”“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国家和北京市重大人才工程入选专家、重要科技奖项获奖人。(2)“万人计划”“国家百千万工程”“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高创计划”“北京学者”等国家和北京市高层次人才工程入选专家、科技奖项获奖人。(3)世界技能大赛获奖人及其主教练、市级职业技能一类竞赛第一名获奖人及其他国家级以上相应技能竞赛第一名获奖人且贡献突出的人才。(4)省部级及以上教学名师、优秀教师、杰出教师、教书育人楷模等荣誉称号获得者。(5)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工程/计划培养对象(职教名师/专业带头人/团队负责人等)。(6)大国工匠、省部级及以上技能大师。(7)具有国家“双一流”大学(或学科)或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研究院所)5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学、教育和科研人才。(8)具有“优质校”或“双高校”5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具有正高级职称的高等教育人才和科研人才;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在规模以上企业从事高管工作经验的高级人才;具有规模以上企业从业5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才(有海外教育从业背景者优先)。
三、引进程序
(一)  报名:请将个人简历发送至指定邮箱czy_rsc@163.com,邮件主题及附件主题请按如下格式拟定:高层次人才+专业+姓名。每人限报一个申报岗位。报名咨询请与学校人事处联系。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7月31日17时。
(二)  考核1.由招聘单位(二级学院)进行简历筛选,审核其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代表性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等,综合评议后按不高于1:5的比例确定候选人。我校对应聘人员材料初步筛选后,会电话通知符合初审条件的人员,不符合初审条件的人员恕不回复,敬请谅解。2.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小组,组织候选人进行面试,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评价,根据得分高低,按1:3的比例上报学校评议。3.校学科组评议:通过人数比例不高于1:2。4.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人数比例为1:1。
(三)  确定人选:我校将按照学校人才引进相关工作程序对符合人选进行体检及政审,合格者经学校审批后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人选。
(四)  办理人才引进手续:我校将按照《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办理拟聘人员人才引进手续。
四、相关待遇
根据北京市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校内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具体面议。
五、联系方式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咨询电话:010-60515229(张老师);通信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北关大街88号;邮编:10110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联大小花园 mybuu.com

GMT+8, 2024-4-26 19:07 , Processed in 0.217467 second(s), 2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