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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联合大学等③所高校招聘9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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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8 16:23: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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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招聘62人(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5月30日)
一、应聘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和教师职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团队精神、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身心健康;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无任何不良记录。
2.具备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背景、业务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3.年龄要求:硕士原则上27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博士后原则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的要求(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103/t20210329_2331233.html)。
5.应聘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应届毕业生:须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具有2021年就业派遣资格的毕业生,2021年9月30日前能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并报到入职。非京生源博士应届毕业生须符合进京条件;硕士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包括学生集体户口),特别优秀者可为非北京常住户口;
(2)博士后出站人员:须为全职脱产博士后,且在2021年9月30日之前办理完成所有出站手续,取得博士后证书,且符合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和要求;
(3)留学归国人员: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就业落户条件,且回国后未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过派遣手续,2021年9月30日前能办理完就业落户手续并报到入职;
(4)本市调入人员:须具有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市。
应聘教师岗位人员应具有博士学位(特别标明的岗位除外),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有海外留学访学经历、专业实践经历者以及博士后出站人员优先。
二、人才类别及岗位需求
1.学科带头人(高层次人才)岗位:学校在智能制造、控制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安全工程、人工智能、旅游管理等相关学科方向招聘高层次人才。具体需求岗位见附件“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021年招聘计划”。引进对象及待遇见下表:
人才类型引进对象和条件
待遇与支持
战略科学家
“两院”院士、国际著名战略科学家等
薪酬待遇、科研启动经费等待遇和支持条件面议。
领军人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级教学名师或具有相当学术水平和学术地位的顶尖学者。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特殊情况下不超过55周岁。
聘任岗位:聘任为二级教授,支持组建团队;年薪(税前):不低于100万元;科研启动费:提供科研启动和平台建设经费不少于500万;生活待遇:提供工作住房一套,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子女入学等。
卓越人才
中组部“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含海外)或具有相当学术水平和学术地位的卓越青年学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聘任岗位:聘任三级教授,支持组建团队;年薪(税前):不低于60万元;科研启动费:提供科研启动和平台建设经费100-200万;生活待遇:提供工作住房一套,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子女入学等。
优秀人才
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或具有相当学术水平和学术地位的青年学者,已有独立带领团队开展科研工作的经验并取得突出成果,具有冲击卓越人才、领军人才层次潜力的优秀科研人员、博士后或博士,(具体标准可咨询)。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聘任岗位:聘任四级教授;年薪(税前):不低于45万元;科研启动费:提供科研启动和平台建设经费50-100万;生活待遇:提供周转住房一套,协助解决子女入学等;注:有超过3年的海外高校、科研院所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正式教学或科研职务经历,可全职到校工作至少3年,推荐申报北京市人才引进支持计划,入选后还可享受北京市发放的一次性免税奖励50万元,并可在子女就学、在京落户、医疗服务等方面享受北京市相关人才待遇。
2.教师及其他招聘岗位
(1)招聘对象:2021年应届毕业生、符合调入条件人员或博士后出站人员、留学归国人员。岗位需求(见附件“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021年招聘计划”)
(2)聘用岗位等级:博士研究生一般聘任在专技十级及以上,硕士研究生一般聘任在专技十二级及以上,具体岗位等级由学校根据拟聘人员情况按程序确定。
(3)准聘-长聘制教师岗位:学校在部分教师岗位实施准聘长聘制。特别优秀的应聘人员可申报准聘长聘制“助理教授”岗位或“特聘副教授”岗位。经学校评审聘任到“助理教授”岗位者,年薪(税前)不低于35万元,聘任到“特聘副教授”岗位者,年薪(税前)不低于40万元。学校与准聘长聘制岗位教师签订六年首聘期协议,规定相应的岗位任务(具体申报条件和聘期任务可咨询相应二级单位招聘联系人),实行中期考核(入职第三年年底)和首聘期考核,完成规定的岗位任务并且考核合格的可以转为长期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
2.资格审核。学校根据应聘者简历中的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学业成绩和工作成果等进行初审,确定符合岗位要求的面试人选。
3.部门考核。各部门招聘小组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应聘教师岗位人员采取面试试讲、答辩等形式,给出综合成绩。如届时疫情仍不允许现场考核,将采取视频面试等方式组织。应聘管理和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除面试外,还需参加各部门组织的笔试,综合成绩中面试、笔试各占50%比重。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80分,按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1:3的比例向学校推荐人选(若实际结果不足1:3,以实际人数为准)。
4.素质测试。推荐人选需参加心理素质和职业能力测试,测试报告提交学校审议时参考。同时,推荐人选需填写《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引进人员申请表》及其他证明材料。
5.学校审议。学校人才引进工作组审议,按岗位1:1的比例推荐拟聘人选,校长办公会审批。
6.体检。拟聘人员在北京市各区指定教师资格体检医院体检,需符合教师资格体检标准。
7.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及岗位,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8.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四、其他说明
1.应聘人员应按照我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公开招聘各项工作,本年度招聘人员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办理入职(人才引进的教师按北京市政策执行),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的,取消聘用资格。
2.新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待遇按国家、北京市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学校对符合规定的新入职人员提供周转住房,并根据引进人才层次,给予相应的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
3.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件、证书等相关材料。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解除聘用合同,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因疫情原因不便于提交的支撑材料应予以说明,并按要求补交。
4.从资格审查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因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5.本公告由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五、投递简历时间及联系方式
1.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5月30日,应聘者应将简历投递至各单位招聘联系人邮箱和人事处邮箱rsc@bipt.edu.cn。
2.相关岗位的岗位职责、学科专业要求及后续工作安排等相关问题请咨询应聘单位联系人。学校招聘政策及进度安排请咨询人事处联系人:肖老师,电话010-81292172,邮箱rsc@bipt.edu.cn。



北京联合大学公开招聘23名高层次人才(6月30日16时止)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二)身心健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教育工作者职业道德,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职业使命。
(三)具备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背景、业务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四)其他要求:①应届毕业生须具有2021年就业派遣资格,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无补考及其他不良记录,能于2021年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并报到入职;引进当年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7周岁。②博士后出站人员应达到设站单位出站要求,取得博士后证书且符合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③留学回国人员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规定的就业落户要求,同时要求2021年底前就业落户手续办理完毕并报到入职。④本市调入人员应具有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市。⑤符合回避制度的相关规定。
二、招聘计划
2021年计划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23个,相关信息请参见附件(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101/t20210113_2218596.html)。
三、报名时间
高层次人才岗位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6月30日16时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应聘者请访问北京联合大学招聘系统(网址:https://hrzp.buu.edu.cn/hire/hireNetPortal/search_zp_position.do?b_query=link&operate=init),在线注册简历信息并申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网上填报,不接受纸质报名或信件报名。应聘者应如实填写材料以备资格审查。凡未如实填报,一经查出立即取消资格。我校对应聘材料审核后,电话通知候选人参加面试或试讲,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单独通知。
(二)遴选程序
1、高层次人才岗位:(1)学校对应聘人员的简历进行审核后,由各招聘单位组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结果按照1:5的比例(不足1:5时以实际人数为准)排序后上报校人事处。(2)学科组评议:由校人事处组织学科组评议,评议结果按照1:2的比例(不足1:2时以实际人数为准)进行排序后提交校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3)由校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报送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拟聘人员。
2、体检及心理测试:拟聘人员须到北京市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心理测试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拟聘人员需在各招聘单位要求的时间内进行测试。
3、公示:校人事处将拟聘人员信息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4、政审及阅档:学校人事处组织各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政审及查阅个人档案,主要涉及应聘人员的“三龄两历”、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内容。
(三)办理入职手续:对于通过遴选程序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应聘人员应按照我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未通过遴选程序的应聘者不单独通知。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应聘人员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资格审查、体检及入职报到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聘用及待遇
(一)享受北京市事业编制待遇,按照北京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薪酬,社会保险、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按国家和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
(二)京外生源毕业生的进京户口审批按北京市有关政策执行。
(三)根据学校发布的招聘计划及拟聘人员实际情况,由校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聘用人员的岗位等级。
六、联系方式
校人事处:010-64900007;高层次人才岗位应聘者咨询请与具体招聘单位联系。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招聘7名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至7月31日17时)
一、引进岗位
需求岗位、学历层次、所学专业、招聘人数、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请参见附件2(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012/t20201217_2166985.html)。
二、申报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身心健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教育工作者职业道德,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职业使命。
3.具备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背景、业务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符合北京市相关政策要求。
4. 引进专业带头人非北京户籍应聘者应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条件(具体政策见附件1)。
本市调入人员应具有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市。
5.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
(1)“两院院士”“长江学者”“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国家和北京市重大人才工程入选专家、重要科技奖项获奖人。
(2)“万人计划”“国家百千万工程”“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高创计划”“北京学者”等国家和北京市高层次人才工程入选专家、科技奖项获奖人。
(3)世界技能大赛获奖人及其主教练、市级职业技能一类竞赛第一名获奖人及其他国家级以上相应技能竞赛第一名获奖人且贡献突出的人才。
(4)省部级及以上教学名师、优秀教师、杰出教师、教书育人楷模等荣誉称号获得者。
(5)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工程/计划培养对象(职教名师/专业带头人/团队负责人等)。
(6)大国工匠、省部级及以上技能大师。
(7)具有国家“双一流”大学(或学科)或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研究院所)5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学、教育和科研人才。
(8)具有“优质校”或“双高校”5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具有正高级职称的高等教育人才和科研人才;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在规模以上企业从事高管工作经验的高级人才;具有规模以上企业从业5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才(有海外教育从业背景者优先)。
三、引进程序
(一)  报名:请将个人简历发送至指定邮箱czy_rsc@163.com,邮件主题及附件主题请按如下格式拟定:高层次人才+专业+姓名。每人限报一个申报岗位。报名咨询请与学校人事处联系。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7月31日17时。
(二)  考核
1.由招聘单位(二级学院)进行简历筛选,审核其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代表性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等,综合评议后按不高于1:5的比例确定候选人。我校对应聘人员材料初步筛选后,会电话通知符合初审条件的人员,不符合初审条件的人员恕不回复,敬请谅解。
2.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小组,组织候选人进行面试,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评价,根据得分高低,按1:3的比例上报学校评议。
3.校学科组评议:通过人数比例不高于1:2。
4.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人数比例为1:1。
(三)  确定人选:我校将按照学校人才引进相关工作程序对符合人选进行体检及政审,合格者经学校审批后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人选。
(四)  办理人才引进手续:我校将按照《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办理拟聘人员人才引进手续。
四、相关待遇
根据北京市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校内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具体面议。
五、联系方式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咨询电话:010-60515229(张老师);
通信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北关大街88号;
邮编:10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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